福建: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 累计获9110万元补助

安阳建工集团 2012-09-04

8月29日,记者获悉,福建省有7个项目进入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名单,累计获得各类财政补助9110万元。

  其中,厦门市被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,可获资金补助5000万元;将乐县被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,可获资金补助1000万元;平潭综合实验区被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,可获资金补助2000万元;华侨大学、集美大学、福建工程学院被列为第四批高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单位,可获资金补助共710万元;福建农林大学被列为高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单位,可获资金补助4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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